隐名股东可以排除债务吗
宁波北仑律师
2025-04-09
法律分析:
(1)隐名股东虽实际出资却未在股东名册体现,显名股东进行公司登记。在债务承担方面,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
(2)债权人一般按工商登记找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身份对抗善意债权人。
(3)当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时,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内部协议,在承担责任后可依协议向显名股东追偿,但这不能直接排除隐名股东债务风险。
提醒:隐名股东要注意出资义务的履行,避免因未足额出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隐名股东难以直接排除债务风险。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债权人多依工商登记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为由对抗善意债权人。
若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便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内部协议,也需先承担责任后再依协议追偿。
为降低风险,隐名股东应确保足额出资,签订严谨内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保留好实际出资等相关证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排除债务,难以直接排除债务风险。
法律解析:
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对外债务承担方面,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债权人多依据工商登记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身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隐名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便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内部协议,也只能在承担责任后依协议追偿。由此可见,隐名股东难以直接排除债务风险。如果您在隐名股东相关法律事务中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隐名股东为避免债务风险,出资时务必要足额按时,保证自身出资义务履行到位。
(二)和显名股东签订完善的内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分担等内容,以便在承担责任后能顺利追偿。
(三)可与显名股东协商,适时通过合法程序将自己显名化,成为登记在册的股东,规范参与公司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隐名股东是实际出钱但没记在股东名册的人,显名股东登记在公司登记机关,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排除债务。
2.公司用全部财产还债务,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债权人常按工商登记找显名股东,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为由对抗善意债权人。
3.隐名股东没足额出资,债权人可让其在未出资本息内对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担责。有内部协议的,隐名股东担责后可向显名股东追偿。因此隐名股东难排除债务风险。
(1)隐名股东虽实际出资却未在股东名册体现,显名股东进行公司登记。在债务承担方面,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
(2)债权人一般按工商登记找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身份对抗善意债权人。
(3)当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时,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内部协议,在承担责任后可依协议向显名股东追偿,但这不能直接排除隐名股东债务风险。
提醒:隐名股东要注意出资义务的履行,避免因未足额出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隐名股东难以直接排除债务风险。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债权人多依工商登记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为由对抗善意债权人。
若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便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内部协议,也需先承担责任后再依协议追偿。
为降低风险,隐名股东应确保足额出资,签订严谨内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保留好实际出资等相关证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排除债务,难以直接排除债务风险。
法律解析:
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在对外债务承担方面,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债权人多依据工商登记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身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隐名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便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内部协议,也只能在承担责任后依协议追偿。由此可见,隐名股东难以直接排除债务风险。如果您在隐名股东相关法律事务中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隐名股东为避免债务风险,出资时务必要足额按时,保证自身出资义务履行到位。
(二)和显名股东签订完善的内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分担等内容,以便在承担责任后能顺利追偿。
(三)可与显名股东协商,适时通过合法程序将自己显名化,成为登记在册的股东,规范参与公司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隐名股东是实际出钱但没记在股东名册的人,显名股东登记在公司登记机关,隐名股东一般不能直接排除债务。
2.公司用全部财产还债务,股东按认缴出资额担责。债权人常按工商登记找显名股东,显名股东不能以名义股东为由对抗善意债权人。
3.隐名股东没足额出资,债权人可让其在未出资本息内对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担责。有内部协议的,隐名股东担责后可向显名股东追偿。因此隐名股东难排除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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